中国社会报禁毒周刊
为促进各地深入理解、认真贯彻和正确执行《禁毒法》,深入推进公安禁毒队伍“大教育”、“大培训”工作,进一步提高各地禁毒队伍的业务水平,连日来,上海、山东、福建、河北、内蒙古、广西、宁夏、青海、山西等省、市、区先后召开《禁毒法》及禁毒业务培训班,借助以会带训的形式,通过立法专家的解读、辅导,立法背景、亮点章节的集中研讨等形式,进行了系统学习,通过学习,各级禁毒工作者对《禁毒法》在理解认识上有了进一步的深化,提升了基层禁毒民警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。目前,围绕《禁毒法》而展开的宣传、培训活动,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进行。
5月6日,上海市禁毒办举办了全市禁毒干部《禁毒法》学习培训班。此次培训班专门邀请了相关专家,为培训班学员详细介绍了《禁毒法》的立法背簧、立法亮点以及贯彻实施该法的有关要求。各有关单位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。
4月23日—4月25日,山东省公安厅禁毒处举办了《禁毒法》及禁毒业务培训班,培训班邀请相关领导、专家、教授授课。开班仪式上,禁毒处处长刘长杰要求全省各级禁毒部门认真抓好《禁毒法》的宣传和学习,结合今年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,面向全社会,有计划、分层次地组织开展《禁毒法》的学习、宣传、培训工作,全面掀起学习、宣传《禁毒法》的热潮,切实贯彻落实《禁毒法》。培训期间,副处长邵浩浩对下一步如何结合奥运安保做好禁毒工作进行了部署。
5月12日,甘肃省在全省禁毒法培训结束后即召开全省《禁毒法》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,甘肃省委常委、省委政法委书记、省禁毒委主任罗笑虎,省人大副主任马尚英,省政协副主席侯生华,省长助理、省禁毒委副主任、省公安厅厅长何挺等有关领导,参加启动仪式并进行《禁毒法》宣传咨询。
据介绍,甘肃省、市、县三级同时举行启动仪式,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和咨询活动。
近日,福建各地禁毒部门采取多种形式,面向全社会广为宣传《禁毒法》,营造出浓厚的禁毒氛围。
福州市禁毒部门通过市级媒体,采取问答形式,全面解读《禁毒法》,内容言简意赅,通俗易懂,已于4月25日、5月5日和 13日先后登载了三部分内容,目前活动还在继续中。
为确保奥运圣火传递顺利和广泛深入宣传即将施行的《禁毒法》,4月29日,厦门市禁毒部门与辖区各街道共同开展奥运安保禁毒主题宣传活动。这次活动以“平安奥运,人人有责;珍惜生命,享受阳光”为主题,采取张贴大型宣传标语、分发禁毒宣传材料、禁毒图片展示和举办法律咨询等形式,重点宣传了《禁毒法》和新型毒品的危害及防范。泉州市安溪县禁毒部门于5月5日举办了《禁毒法》知识竞赛活动,形式新颖,生动活泼,寓教于乐的形式深受群众好评。据悉,泉州市禁毒办还将各区县的宣传活动录像刻录成光盘,发往全市各地基层单位作为宣传《禁毒法》的资料。
连日来,贵州省清镇市组织干部到11个乡、村、组及市禁毒帮扶单位开展《禁毒法》培训,并印制10万余份宣传资料,利用农村赶场日摆摊设点宣传和分发到各乡、村、组、学校、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公共场所、人群稠密的地方张贴,确保《禁毒法》家喻户晓,不留死角。
5月6日-9日,于夏回族自治区禁毒办举办了《禁毒法》培训班,各市、县(区)禁毒办负责人、公安机关及禁毒部门负责人共60人就《禁毒法》的立法背景、指导原则及适用,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有关内容参加了学习培训。自治区禁毒办主任、公安厅副厅长朱明君要求各地禁毒办、公安禁毒部门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《禁毒法》的重要意义;广泛深入地开展《禁毒法》学习宣传,掀起《禁毒法》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的热潮。 4月22日”24日,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全区《禁毒法》及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信息维护培训班。自治区禁毒办主任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新乐出席了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。自治区禁毒办副主任、公安厅禁毒总队长王长春作了总结讲话,他详细阐述了“大教育”、“大培训”及加强禁毒队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 河北省公安厅缉毒总队、山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分别在4月底和5月上旬举办全省《禁毒法》业务培训班,.培训以集中上课、分组讨论等形式,对《禁毒法》的有关章节进行重点讲解和研讨,进一步提高了禁毒工作者对《禁毒法》的掌握和理解。
5月13日,青海省《禁毒法》暨禁毒业务培训班在西宁开班。来自青海省禁毒委各成员单位、各级禁毒部门的负责人和禁毒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。
据青海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杨巴托介绍,此次培训将重点就《禁毒法》涉及的禁毒宣传教育、毒品管制、戒毒措施、禁毒国际合作、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研讨。